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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輔警招聘8人公告
http://m.gongfucj.com 2024-12-19 11:11 來源:中山市三角鎮(zhèn)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輔警招聘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按照“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擬面向社會招聘8名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心素質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傳染疾病及傳染病史,視力正常,無色盲、色弱,無紋身;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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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錄用: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相關待遇及福利
符合聘用條件的,經試用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間及正式聘用后,薪酬福利待遇參照《三角鎮(zhèn)機關雇員薪金福利管理實施辦法》標準執(zhí)行。經崗前培訓合格后上崗,試用期為1個月,不服從安排者不予錄用。
三、考試流程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參照《中山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試行)》《三角鎮(zhèn)人民政府機關雇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治考核等程序,擇優(yōu)錄用。
(一)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對照本公告各項要求對應聘人員所提供的個人信息進行初審,并由專人電話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參加筆試。
(二)筆試
筆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筆試后,原則上按照招聘人數(shù)與入圍人數(shù)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比例。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不指定考試書目,內容主要為公安綜合基礎知識、常用法律法規(guī)知識。
(三)體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入圍人員參加體能測試,測試項目為男:1000米、10米*4往返跑;女:800米、10米*4往返跑。體能測試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lián)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試未達標者不予錄用。
(四)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考核。
(五)體檢
以上各項目考核后,將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擬聘用人數(shù)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醫(yī)院由本單位指定,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予錄用。
(六)政治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考察。報考人員須提交戶籍所在地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銀行開具的個人信用報告等,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錄用。
(七)尿檢
政治考核合格后,由政工監(jiān)督室統(tǒng)一組織到公安分局進行尿檢,驗出涉毒的,不予錄用。
(八)公示
根據(jù)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政治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中山市三角鎮(zhèn)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九)注意事項
具體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尿檢時間及地點待統(tǒng)一通知。
四、報名方式
(一)應聘人員須關注“三角公安宣傳”公眾號,輸入框回復關鍵字“招聘”進入報名頁面。
(二)筆試時,應聘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書、榮譽證書、機動車駕駛證、退伍軍人證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張。
(三)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內要保持個人通訊暢通,如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通知信息而影響考核聘用的,招聘單位不負其責任。
(四)應聘人員所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如應聘者有特殊狀況(包括健康狀況、病史等),應及時向招聘單位說明情況,對本人健康狀況或其他情況進行隱瞞、造假,招聘單位有權取消應聘者資格。
(五)應聘人員無論是否被錄用,所交報名資料一概不予退還。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七)咨詢電話:0760-2318500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聯(lián)系人:葉警官、陳警官。
本公告未盡事項由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負責解釋。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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