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2024年海南公務員考試儋州市職位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m.gongfucj.com 2024-04-10 09:11 來源:儋州市人民政府網
2024年儋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公告
南海先鋒網和省考試局網站已發(fā)布《海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公告》。為做好2024年儋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資格復審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比例范圍內的考生,招考名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招考名額為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名單詳見附件)。
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停止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4月12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中共儋州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鎮(zhèn)中興大道新市委大樓18樓1805室)。
四、資格復審內容
1.《海南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準考證。
2.身份證。
3.職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提供學歷學位復印件(往屆畢業(yè)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帶二維碼和照片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出具學校的證明)。
4.職位有海南省及市縣戶籍(含海南省及市縣生源)要求的,提供戶口本。
5.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證明落款時間在報名時間截止前。
6.留學回國和在港澳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除提供公告和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7.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8.定向生和委培生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資格復審內容、材料及注意事項落款時間在報名時間截止前。
9.報考定向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服務于海南省、服務期在2年以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享受過相關優(yōu)惠政策,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26日。
10.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詳見《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以及《海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考指南》第19-22條(基層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31日)。
11.年齡。符合公告報考年齡規(guī)定。
12.報考限定定向崗位的在軍隊服役滿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戶籍或入伍地為海南省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提供國防部統(tǒng)一制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xiàn)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xiàn)役證》)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并由安置地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13.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五、需要注意的有關事項
1.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報考人員相關材料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
2.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要求其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一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傳真后寄原件。
3.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實而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招錄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咨詢電話:0898-23327983
中共儋州市委組織部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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